近日,省纪委省监委组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,发现以下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,予以通报曝光。 1.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年1月开支印制台历费元。 2.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年12月24日在厦门大学开展培训工作,将接送机费和当晚伙食费开成住宿费发票予以报销。 3.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年12月17日报销工作人员在深圳出差住宿费1人1晚元,超标准88元。 4.昭通市昭阳区教育体育局年12月18日违规同城接待区防艾局、禁毒办相关人员。 5.昭通市昭阳区教育体育局年3月31日公务接待,违规提供酒水。 6.昭通市昭阳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年7月29日工作用餐,违规提供香烟、酒水。 7.昭通市昭阳区第三小学年5月16日公务接待,违规提供酒水。 8.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年7月16日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费元。 9.文山州丘北县平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年11月18日接待县级部门8人就餐,陪同人员为8人;年12月5日接待县级部门5人就餐,陪同人员为5人。 10.文山州砚山县统计局年10月12日向年工会积极分子4人各奖励元,超过了规定的奖励标准。 11.临沧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年6月8日公款购买大理V8啤酒1件、紫云烟2条、小黑江窖酒12瓶,共计元。 12.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年3月11日召集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年药品采购配送企业调整资格审核,报销工作餐费元。 加强作风建设、纠治“四风”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,欢迎广大人民群众、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进行监督。如发现“四风”问题,请拨打举报。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:http://www.13801256026.com/pgzp/pgzp/3850.html |